他的第一位客人,也是他的主人。
他觉得很好笑,当被命令洗得干干净净,换上熨烫平整的衣裤,就像是将要祭献给上帝的供品,迈着神圣的步伐走进一间豪华的房间。
不知道转了多少弯,他只知道走来走去不过是在白鸦里面兜转,一路上,都被眼罩蒙住他的眼睛。
袁哥很疼他,许是他模样生地稀罕,而且骨子又硬,他笑着对张炀说,小子,别那么好奇,总之不会害你,就当上一堂必修课。
他冷漠转过身的时候,听见袁哥小声叹了口气,也许我该先尝尝。
脚底是软绵绵的地毯,飘进鼻孔的是一股淡淡地青草香,门被人从外面咔嗒一声关上,他只能背抵在门上,仔细听周围的动静,胸口像有一把鼓槌咚咚咚敲打。
从他那晚接过白鸦的钱,就很明白将来做什么都得听他们的。
不过到今天以前,也只是每天听一个袁哥派来的人讲怎样打理自己的外表,如何跟客人交谈,还有就是怎样能变得更有男人魅力,而不是像一个女人那样去吸引客人。
有几次,他坐在角落一间小隔间里,那个房间是用单面玻璃围起来的,他能看见外面,外面看过来就是一堵浅蓝的装饰墙。
这是他的观摩课,小小见习生看散台间来来往往的人,一眼就能认出哪个人是服务者,哪个是消费者。
来消费的眉宇间有喜悦的,也有看着不怎么愉快的,但其他的,总是笑脸迎客,无论长得好看或一般,嘴角一扬眼一弯,就招人喜欢了。
张炀想着这些被压在身下的人,该都是媚骨如酥,艳若桃李,呸,当时想到这么个言情小说里常见的词儿,可把他恶心了一阵。
不过袁哥说,男人要有男人的魅力,如果像女人一样去诱惑对方,人家为什么不去找真的女人?以前那么多年,他都理解错了,然后什么都错了,可人的爱好谁能定个规则?张炀作自己就好了。
除了这些类似艺妓般的礼仪,张炀没学别的,有一次他梦见自己穿着墨绿色的锦衫,脚踏软靴,身边站了几个礼义乐工师傅,袁哥着一身鹅卵黄衫,手里用小狼籇一笔一笔写着,上午-临王羲之帖,下午-学习古筝...嘴里还碎碎念着,“要不让你学吹笛吧,不行不行,还是箫好了。”
他一下惊醒,大口喘着粗气,看看天花板,再看看身下的床,才舒了一口气,复又睡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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