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中,我开始穿校服。
小学的我,桀骜不羁。
在那个还没有提倡个性的时代里,我几乎被所有人视为眼中钉。
家长、老师都无法令我屈服,而我给他们的回赠,是我一直延续的残忍和眼眸深处不应属于我这个年龄的淡淡的不屑。
我曾经用钉子刺穿了同桌的手,那是我第一次伤害别人。
当时她坐在座位上吓得一动不动,脸色惨白的像刚漂洗过的纸。
很多同学看着她流血的手都哭了,班里瞬时乱成一片。
后来,老师和校长赶来,送走了同桌,带我到了办公室。
那是一次难忘的挨批经历,尽管我一直是个问题学生,但我从未危及过别人的安全,所以这一次我在办公室站了4个小时。
老师问及理由,却出乎意料的得到了一个十分简单的理由:我不喜欢她。
她其实是个长得很乖很漂亮的女孩子,有一对清澈的眼睛,那里面所闪烁的光芒足以洞察我心中的每个角落。
她留长发,每天都换不同的发型,带着懵懂的笑容,有着夜莺般甜美的声音。
可是我,就是不喜欢她。
从那件事开始,我确定自己开始放荡起来。
所以我将那次的事称作“钉子事件”
。
“钉子事件”
以后,班里的每个孩子都躲着我,仿佛怕我伤害他们。
而我,拒绝了母亲要我转学的要求,依旧每天穿梭在这些孩子中间,顶着我小小的骄傲,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,看着他们的恐惧。
我很欣赏这种成就感,似乎打了一场胜仗。
而我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:将我最好的朋友伤害得遍体鳞伤,让她离开我。
初中,我选择了离家较远的一所学校。
我本是没有资格来到这里,但是父亲的关系可谓四通八达,别说离家远,就算到了海南岛,也还是办得到。
开学的前一晚,他在饭店拉着我的手说:“麦子,爸爸希望可以补偿你。”
我淡淡的笑,对他说:“你什么都不欠我,也就不用补偿什么。
我会好好的学,只希望你能够让我忘记过去。”
然后,起身离席,留给她我一直寂寞着的背影。
所以,我实现了我的诺言,我一直想,如果当初他也能够遵守他的诺言,是不是我就不会有今天。
而我发誓,说过的诺言一定要实现。
这是我一生的座右铭。
我也答应过他,会好好的学,所以我的初一,在我自己给自己的诺言的束缚下,学过去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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