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忆里,童年在一条胡同里度过。
胡同很普通,很长,很干净。
春天刚来,就可以听见卖豆腐的人敲着竹板喊着什么,从胡同里款款走过。
那时候,我就拉起小七的手,冲到胡同上。
看着她睡得仍有些迷蒙的双眼,我不由好笑,将她甩到自行车上,开始比赛骑自行车。
说是骑自行车,但是小孩子的车很小,还是四个轱辘,只要比谁蹬得快就行了。
春天的天很蓝,阳光斜斜射在胡同小道上,地上便散开了光晕。
小小的自行车上装着小小的我们,在太阳的渲染下,我们的头发上缠了一层可爱的橙色绒边。
小七一看骑车,也来了劲,我们俩都铆足了劲儿向前冲,让我想起了一句话——“虽乘奔御风,不以及也”
。
自此,清晨的胡同,总会看见两个疯疯癫癫的丫头,从胡同这头道那头,反反复复,无穷匮也。
当我们累了,便停下,休息,大口喘息。
胡同中的空气似乎也很快乐,掀起一阵又一阵的风,弄得我们俩的脸痒痒的,不过却很舒服。
有时我会趁小七休息,突然跃起,上车,迅速骑到事先定下的终点,摆个V字手势,示意我赢了。
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在骑车这方面,我实在挤不如人,总得挽回点面子吧。
小七在那面翻白眼,示意自己的不屑,我却微笑着心安理得的享受诈来得快乐。
春天,怎一爽字了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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